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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协助开展“法治盐田”专项督察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盐田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24-04-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协助开展“法治盐田”专项督察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56万元(大写:伍拾陆万元整)

  (三)最高限价:56万元(大写:伍拾陆万元整)

  (四)采购需求:

  1.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协助我局开展2024年“法治盐田”专项督察项目;

  2.根据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安排的要求,协助我局做好“法治深圳建设”考核迎检工作;

  3.协助编写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撰写案卷评查报告等;

  4.总结归纳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

  (五)人员及场地要求:

  1.熟悉历年《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考核要求,具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团队人员;

  2.熟悉政府部门相关工作流程,有专人负责相关对接联络沟通工作;

  3.具备相应的文字功底,熟悉公文写作的流程,能够独立撰写案例及评查报告;

  4.有相应的工作场所,能够开展集中案卷评查。

  (六)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

  (七)采购方式:竞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等证明资料,扫描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供应商具有本采购项目的合法经营范围(提供工商信息或经营范围等资质证明截图扫描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网站查询);

  4.不接受存在因违法行为而被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的供应商报名(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扫描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在天眼查网站查询企业背景并截图扫描)。

  三、应答文件提交及联系方式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3.受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4.资质证明:天眼查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经营范围(主要人员、股东信息、企业关系全屏截图)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全屏截图)(加盖公章);

  5.协助开展法治督察工作方案及报价清单(应详细具体,比如包括评查每宗案卷的价格);

  6.承接本次服务团队人员及场地情况。

  7.近三年同类服务合同(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按顺序汇总PDF集合发送至电子政务邮箱。

  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16点00分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盐田区司法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盐田区行政文化中心

  联系方式:钟文俊 0755-25225962

  电子政务邮箱:yuluo@yantian.gov.cn

  四、公告期限

  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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